本报北京9月27日电近日,教育部和财政部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将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本科生55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650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和高校进修生750元人民币,分别提高到800元、1100元和1400元人民币。
近50年来,中国政府共累计向150余个国家的77000余名留学生提供了政府奖学金。中国政府十分关心享受政府奖学金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除向他们提供免交学费、住宿费和医疗费等待遇外,还按月向留学生本人支付相当数量的奖学金生活费。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已先后4次调整了政府奖学金生活费的标准。